
9月24日,越南东南部某省份的人民法院对当地居民黄明海(Hoang Minh Hai)判处死刑,因其领导了一起跨越多个南方省市的毒品贩运团伙。除了黄明海外,另有12名与该团伙有关的被告被判处9至20年的监禁。
黄明海于2024年初通过Telegram应用与一名身份不明的柬埔寨居民联系,同意接收走私入境越南的毒品进行转售。他在胡志明市租了一所房屋用于储存毒品,并招募他人协助包装、隐藏和分发从柬埔寨接收到的毒品。2024年11月中旬,黄明海及其同伙在分配近2公斤甲基苯丙胺时被当场抓获。随后的搜查中,他的住所内又发现了额外的3.4公斤毒品。